
新創公司商標申請與佈局
搶佔先機,排除競爭對手
化被動保護為主動開源
一、商標申請流程圖

二、如何申請註冊商標?
商標權 = 商標 + 商品項目 或 服務項目
1. 具備「商標」
如上述的構成要件,首先申請人必須先具備「商標」。所謂的商標就是「文字」、「圖樣」、「聲音」或其他標識。
2. 指定「商品」或「服務」
一般而言,多數國家是採尼斯分類(NICE)。其中有共45個類別可供申請人選擇。而費用的計算方式也會依據類別的多寡收費。
3. 向主管機關申請
此處的主管機關,以中華民國為例即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人可以在備齊資料後,檢附規費向其提出申請。
三、商標進階問與答
新創公司成立的第一件事情除了至主管機關辦理商業登記之外,「商標申請」也是新創公司的必辦項目之一。「商標」將成為消費者識別公司的第二個通道。不同於「公司名稱特取」,商標權具有強力的排他權利。此一特色,讓「商標權」在公司存續的過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以下透過引導式的回答協助分析公司狀態,由專利師列出新創公司常遇到的商標佈局問題:
(一)、「商標要在每個地區都申請嗎?」
不一定,在某些國家或地區不以註冊為優先。在考量預算之下,有限度的商標申請足以杜絕仿冒品。
我們提供客戶簡易的國際申請地圖,讓您可以一覽大致的成本費用。欲瞭解詳細費用,請來電或來信與我們聯繫。

(二)、「我想要為公司建立品牌,可以跟公司名稱不同嗎?」
可以,「『商標』是指示『商品或服務』的『來源』」。「來源」可以廣義解釋為「出處」。例如:消費者不問 「LV」(Louis Vuitton) 的「公司名稱」為何,即可得知「LV」為知名時尚品牌。
(三)、「我需要替每個商品品項申請取得商標權嗎?」
不一定,企業集團或許有不同的「事業單位」,其代表的可能是不同的「品牌」。在此之下,可多角化進行商標佈局。例如:P&G 持有許多品牌(商標權),「Olay、SK-II、海倫仙度絲⋯⋯等等」都是P&G集團之下的品牌,申請人都是「美商寶鹼公司」。而且,每個商標所指示的來源都不同。
(四)、「要用自然人、合夥還是公司做為商標申請人?」
依新創的組成而定。需縱觀事業體組成、財務、稅務、法律執行面通盤考量。例如:合夥關係在簽訂合夥契約書內未特別規定智慧財產權歸屬,「其商標權之歸屬,應回歸其商業登記之組織型態,若係獨資組織則為出資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若為合夥組織則為全體合夥人。」簡言之,合夥組織為商標申請人,須在申請書的申請人攔冠以代表人姓名,例如:「OO商行 王小明」。註冊商標登記之商標權人及商標權歸屬釋疑(商業登記法§10)(102/11)
(五)、「境外公司可以作為商標申請人?」
可以。境外公司可以作為智慧財產權的營運主體,此一規劃值得仔細討論。境外公司如何在國際各地落腳?在稅務考量和智財權行使考量之下,非常值得公司著墨,為公司創造更佳的營運模式。
(六)、「什麼叫作利用商標開源?」
發揮創意。透過商標權可以達成很多元的商業模式。例如:以商標權作為合作標的、加盟關係圍繞商標權授權金、以商標權控制合夥組織、以商標權作為出資或授權標的……等等。
我們的客戶






更多
More
你必須登入才能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