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承智權快訊】專利及商標電子證書服務將於2023年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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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聞說明

為使智慧財產權數位服務更完整及接軌國際趨勢,智慧局預計於民國112年1月起開放外界申請專利及商標電子證書,透過無紙化方式提升證書取得及保存之便利性,讓權利人能更便於攜帶與展示,同時減少紙張印製與寄送成本,亦有助於節能減碳之永續發展目標。

考量使用便利性,新制將不強制全面發放電子證書,由申請人於請領專利證書或繳納商標註冊費時擇一領取電子或紙本證書,且因應權利人可能仍有紙本形式之證明文件需求,凡選擇領取電子證書者,可視需要另行申請核發紙本副本。

申請人於接獲智慧局核發證書通知公文後,即可透過指定網址及驗證碼於六個月內下載電子證書,或利用電子申請系統(E-SET)之電子送達服務取得,後續申請人亦可使用電子憑證於e網通我的案件服務線上查閱電子證書。

智慧局所發行之電子證書採用易於流通之PDF檔案格式,鑒於專利及商標證書係申請人表彰其權利之象徵,須具有防偽機制設計,將搭配憑證進行數位簽章並於證書上提供QRcode,使用時如有真偽及內容正確性驗證需求,只需至智慧局系統上傳證書電子檔或掃描證書上之QRcode,即可快速檢驗證書之有效性並取得最新權利狀態。


二、常見問題彙編(專利電子證書)

智慧局針對專利的電子證書釋出了相關的問答彙編如下:

1.電子專利證書實施以後,是不是沒有紙本專利證書?

答:考量專利權人或仍有使用紙本證書的習慣,電子專利證書制度實施初期,仍會提供申請人選擇,申請核發電子形式或紙本形式的專利證書。

2.電子專利證書格式跟紙本專利證書有不一樣嗎?

答:不論電子專利證書或紙本專利證書,格式及文字都跟現行專利證書相同。

3.電子專利證書與紙本專利證書效力是一樣嗎?

答:是。專利證書具備唯一性,每件專利權只有一份專利證書,申請人可選擇核發紙本或電子專利證書,不論核發的為何種形式,該證書即為正本,二者效力均相同。

4.領取電子形式與紙本形式的專利證書規費有不一樣嗎?

答:不論電子專利證書或紙本專利證書,證書費的規費都是新臺幣一千元。

5.是否只有 e 網通會員才可以選擇領取電子專利證書?

答:為擴大節能減碳效益,加強推廣使用電子專利證書,所以開放受理申請人都可以選擇領取電子專利證書,不限於 e網通電子申請會員。

6.如何申請電子專利證書?

答:申請人在辦理專利案核准後領證、專利證書補換發、專利權讓與、繼承、信託登記等申請時,得在申請書上的證書形式欄位選填電子證書。惟電子證書或紙本證書形式僅能
擇一選填,智慧局將依申請人所選填的形式核發證書。

7.如何下載電子專利證書?

答:為讓申請人方便下載,智慧局提供下列領取管道:
(1)E-SET 下載方式:e 網通會員且已約定電子送達者,可以到 E- SET 登入卡片或軟體憑證,於清單點選「電子公文」簽收下載發證函及專利證書 PDF 檔。
(2)特定網址下載方式:非 e 網通會員或未約定電子送達的 e網通會員,可以到特定網址下載證書。特定網址及下載資料將隨發證函寄送申請人,申請人依據附件上記載的網址
及下載碼,即可於期限內在特定網頁下載單一案件的電子專利證書,不需使用 e 網通會員帳號及憑證,亦無需特定的軟體即可讀取。

8.電子專利證書是否有下載期限?

答:電子證書下載期限,依照不同管道有不同的期限。
(1)E-SET:E-SET 電子公文須於發文日後五個工作天內簽收下載,已簽收下載之公文,在檔案保存年限到期前,屬於公文抄本之附件,即可重複查閱。
(2)電子證書下載網址:下載期限為 6 個月,可重覆下載,如果超過期限尚未下載者,可向智慧局提出申請,智慧局於收到申請後將協助提供下載,下載期限為 1 個月。

9.如何驗證電子專利證書及查詢最新權利狀態?

答:電子專利證書是使用智慧局憑證進行數位簽章並提供QRcode,如要驗證證書真偽及確認內容時,請到本局權證查詢系統的「電子證書」驗證網頁,上傳電子專利證書檔
案,或是直接掃描 QRCode 進行驗證,使用者可快速驗證查閱該證書之有效性並取得最新權利狀態。

10.電子專利證書的格式為何?有防偽機制嗎?

答:電子證書採用易於流通之 PDF 格式,使用 PDF 閱讀器即可開啟,且電子證書具有防偽機制設計,每張電子專利證書均會使用智慧局憑證進行數位簽章,以避免證書被竄改。

11.領取電子專利證書後,嗣後如有需要紙本形式的證明時,應如何辦理?

答:為因應權證電子化後,對已領取電子專利證書者,後續或仍有需紙本形式的證書證明,因此,配套提供專利證書副本申請,申請人如有需要可提出申請。

12.誰可以申請專利證書副本?如何申請?申請份數有限制嗎?

答:僅限已取得電子專利證書者,方可提出申請。填寫【專利證書副本申請書】,並檢附規費提出申請,每份新臺幣一千元。申請份數無限制,可依需要提出申請份數。

13.專利證書副本與專利證書樣式內容都一致嗎?

答:專利證書副本屬證明文件性質,其與專利證書正本外觀略有差異,副本外觀是以正本為基礎額外加註文字以為區別。

14.領取紙本專利證書後,申請人可再申請領取電子形式之證書副本嗎?

答:不可以喔!為鼓勵申請人領取電子專利證書,僅限於領取電子證書後,可以申請領取紙本形式的證書副本。

15.專利權權利狀態有異動時,專利證書會跟著變動嗎?

答:專利證書係以核發時的法律狀態製發,除非其後因另有申請補發或換發,而有核發新的專利證書,否則不會因為申請異動登記事項而變動證書內容。

16.取得專利證書後,嗣後證書記載內容如有異動,可以申請證書加註嗎?

答:專利證書係於取得專利權時所發給的證書,並以核發時的法律狀態製發。鑒於一般國際慣例並無在證書上加註之情形,且專利各項變更、延長專利權期間等,於核准時,核
准函已載明核准事項。如有變更內容證明之需求,有核准函作為憑據。此外,本局近年已新增多項資訊查詢系統,提供即時資訊。爰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取消加註作業。如仍有更動證書之需要,可申請補、換發以取得最新資訊的專利證書。

17.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補、換發專利證書?

答:在領取專利證書後,如有滅失、遺失、毀損、專利證書陳舊或專利登記事項有所異動時(例如:專利權期間延長,變更發明人、創作人等),專利權人可申請補、換發專利
證書。您無需將舊的證書寄回,智慧局將重新核發一份專利證書,並將原專利證書公告作廢。

18.補換發專利證書可以選擇核發電子形式的嗎?

答:申請補、換發證書時,可以在專利證書補(換)發申請書上的證書形式欄位,依需要擇一選填欲核發的形式。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局

相關連結:智慧局數位服務再升級 專利及商標電子證書服務將自112年開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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