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專利制度正式生效
歐洲專利公約(EuropeanPatetConventi,EPC)近50年來已是發展競爭力與經濟成長之基石。為能進一步強化瑞典及歐洲創新競爭力,今年2023年6月1日單一專利制度將正式生效,將為專利制度開啟歷史新頁。
瑞典智慧財產局(Patentndgttfice;PRV)局長PeterStrombck表示,單一專利制度由專利申請人向歐洲專利局(EPO)提交一次專利申請後,可同時在歐洲數個國家取得相同專利保護,因此可為其省下大筆費用舆行政作業之時間成本。
單一專利制度僅將申請簡化,並非取代原本歐洲專利集中式核准制度,而是提供額外途徑。初期單一專利制度僅在17個歐洲國家生效,預計將吸引越來越多國家加入;但已有少數國家(如克羅埃西亞、波蘭及西班牙等)選擇完全置身於該體系之外。
此外,歐洲單一專利法院(UPC)亦將成立,有助於提高法律確定性,並大幅降低專利訴訟風險。S局長認為,從長遠來看,單一專利制度將引導產業界調整其企業IP(特別是專利布局)策略,以有效保護公司重要之無形資產。
背景:單一專利法案(Unitary Patent Package)
單一專利 和 單一專利法院 是單一專利法案的兩大基石,補充並加強歐洲專利現有的集中式核准制度。單一專利透過向EPO提交一次申請,可以在多達25個歐盟成員國獲得相同的專利保護,使專利權人的發明保護更容易且更有效節省成本。
UPC將會是一個國際法院,對EPO所核准的專利相關的侵權和撤銷訴訟具有管轄權。此專責法院將使歐洲地區的專利執法更容易,提高法律確定性並降低訴訟成本。該法院是基於國際條約UPCA而設立。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