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6-2-2232-0232 · info@cc-collab.com.tw · 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新創初期只有 300 萬,我應該花多少錢在智慧財產權的佈局?
產業洞察 · 新創策略

新創初期只有 300 萬,我應該花多少錢在智慧財產權的佈局?

新創創辦人的 300 萬預算表上,通常沒有「智財」這一行。本文逐項列出台灣硬體新創起步 IP 布局清單,從發明、新型、設計到商標,加總出那個沒有人公開說過的數字。

楊杰凱專利師 · 2026-05-28 · 最後更新 2026-10-27 · 8 分鐘閱讀

一、你的預算表上,有這一行嗎?

以一家做智慧健康監測裝置的硬體新創為例,天使輪到帳 300 萬,六個月的預算大致如下:

支出項目預算
原型開發(電路板+嵌入式韌體)40 萬
外殼開模費50 萬
首批小量試產(200 件)40 萬
工程師薪資(2 人 × 6 個月)84 萬
辦公室租金+押金(6 個月)24 萬
行銷推廣(官網、社群、媒體)30 萬
會計師+公司設立6 萬
其他雜支(展覽、出差)26 萬
合計300 萬

這份預算寫得相當完整——原型、開模、試產、薪資、租金、行銷、會計,都有了。但有一項經常被忽略,沒有自然出現在這份表上:智財。

不是因為不重要,而是它的費用要怎麼編、編在哪、什麼時候編,本來就不容易在創業初期自然浮現。價碼也不像開模或租金那樣明擺著——你問十家事務所,可能得到十個落差很大的報價。

那麼,這 300 萬之中該分多少給智財?

先給結論。當創辦人準備認真投入——同時申請專利與商標,再把核心發明送主要海外市場(美國、日本、台灣是常見組合)——智財預算的合理落點,大約在 100 萬上下。這不是憑直覺給的比例,是把清單逐項列出後自然加總出來的結果。

本文要做的事,是把這份清單攤開,看 1/3 的創業金到底買到什麼、又為什麼這筆錢值得花。

二、大公司在這件事上花了多少?

先看一組大公司的數字——目的不是比較規模,而是理解邏輯上的根本差異。

Qualcomm 多年來累積的有效專利已達數十萬件量級,授權營收長期是公司最重要的收入來源之一。2011 年的北電網路(Nortel Networks)破產拍賣案,由 Apple、Microsoft、Sony 等公司組成的聯盟以數十億美元規模購入該批專利組合——那是一批專利,不是整家公司。

大公司願意投入這種規模的資源,是因為他們在守城:保護已經建立的市場版圖,防止競爭對手繞過授權或發動訴訟。這個邏輯在他們的情境下是合理的,但與新創公司的處境有一個根本的不同。

三、你不是 Qualcomm,所以你的邏輯剛好相反

成熟企業的智財在「守城」,新創的智財在「圈地」——建立資產本身,而不是保護已有的。

這個差別,直接決定了智財在公司財務規劃上的性質。

對大公司,智財是法務支出。對新創,智財是跟投資人談判的籌碼。

歐洲專利局(EPO)與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的聯合研究顯示:早期新創若同時持有專利與商標,募資成功機率最高可達一般新創的 10.2 倍。美國 NBER 的研究(Working Paper w23268)也顯示,新創取得第一件專利核准後,取得創投資金的機率高出 53%、五年就業規模成長高出 36%、銷售高出 51%。

這些數字傳遞的訊息很直接:專利不只是法律保護,它是投資人做判斷時看的信號。一家什麼都沒有的新創,和一家已經布好第一批智財的新創,在同一個投資人面前,份量是不一樣的。

四、案例:監測裝置新創怎麼布 IP 局?

我手上有一個案子可以拿來討論,細節做去識別處理。一家硬體新創做的是穿戴式生理監測裝置——心率、血氧、睡眠質量整合於單一裝置,主打給家有長輩的家庭使用。創辦團隊三人,其中一位來自半導體背景,對感測訊號處理有自己的演算法。

他們做對的事情,是創業第一年就同步推進四條 IP 線:核心訊號處理演算法走發明專利申請;裝置整合結構走新型專利兩件;外觀工業設計走設計專利三件,涵蓋主機與配件;商標在台灣完成中文/英文/Logo 三樣態各兩類、共六件登記。核心發明也同步在主要市場提出申請,保全美國、日本、歐洲的申請日——智財在天使輪 300 萬內投入約落在 90 萬上下,與前面我給出的數字幾乎重合。

上線台灣群眾募資後,金額達原始目標的多倍,募得新台幣百萬等級——具體倍數因案件去識別不便揭露。但更關鍵的事情發生在群募之後:A 輪洽談時,創投盡職調查打開 IP 清單,發現布局完整、權利歸屬書面化、主要市場的申請日已保全,估值談判有底氣。日本、東南亞代理商主動接洽——他們不只談產品分銷,連授權都進場討論,因為品牌與技術的法律邊界都已劃清。

我必須補一個對比的反例。同樣監測裝置領域,另一個案子是創辦人跑完加速器、Demo Day 上展示完才來諮詢——產品已在媒體曝光、業界看過 demo,但他們沒有在發表前完成任何專利申請。我必須先說:台灣、美國、日本都有 12 個月優惠期可以補救,但歐洲、中國等沒有一般優惠期的地區(歐洲專利公約第 55 條只有兩種例外:對申請人明顯濫用所造成的公開,以及在官方承認的國際展覽展出,且都限申請前 6 個月內;中國專利法第 24 條也只限申請前 6 個月內、在國際展覽或學術會議首次發表等特定情形),在 Demo Day 當下新穎性就已喪失,之後再也申請不到。那個技術在這些市場,從那一刻起落入公眾領域。

這不是假設情境,是執業這十年間實際發生過的事。

五、100 萬,是怎麼算出來的?

跟各位討論:新創創辦人最常問的問題是「智財預算要抓資本額的幾趴?」這個問題問錯了方向。正確的方法是:把這家公司的核心資產清單列出來,逐項加總。

以一家以 IP 為核心的知識密集型硬體新創為例,起步的標準配置大致如下:

專利:發明 1–2 件(核心技術),新型 2–3 件(應用改良),設計 1–3 件(外觀差異化)。

這裡有一點值得說清楚。事務所掛牌的發明專利起跳報價,是業界的最低門檻。那個價位背後,通常是靠壓縮說明書與刪減請求項換來的,保護範圍窄,面對競爭對手的繞路設計幾乎沒有防禦力。真正能撐得住投資人盡職調查、在授權談判中有份量的發明專利,代理費大致落在五到十萬之間,才能做出有深度的說明書與有意義的保護範圍。

商標:中文、英文、Logo 圖三種樣態,台灣申請涵蓋六個類別,覆蓋商品與主要服務通路。

國際:若市場明確指向海外,選一件最核心的發明送美國或日本,費用約是台灣的兩倍起跳。

把上述清單逐項加總,台灣完整的布局加上一件關鍵發明往外送,落點接近 100 萬。

這個數字不是主張的比例,是清單加總後自然浮現的結果。回到本文一開始給的承諾:300 萬應該花多少在智財?答案是 100 萬。對知識密集型的新創而言,這 1/3 的創業金換來的,是每一輪募資、每一次授權談判、每一個國際市場的談判底牌。

六、不是花多少,是順序問題

我必須先說:智財布局有一件事比預算金額更關鍵——時序。有些動作,錯過就真的沒有補救的機會——不是費用的問題,而是資格的問題。

公開前保密:任何發明一旦在申請前對外公開,歐洲、中國等沒有一般優惠期的市場就再也申請不到;台灣、美國、日本雖有 12 個月優惠期,也只剩這段時間可以補救。「先做市場試水溫再說」,在智財的框架下代價非常確定。

申請期限:台灣有國內優惠期,但不適用於多數其他國家。瞄準海外市場的新創,申請節點需要與「公開動作」的時程對齊,而不是等到「方便的時候」再處理。

權利歸屬書面化:創辦人離職前的技術歸屬、外包工程師的程式碼著作權,都需要在當下以書面確認歸屬公司。這是投資人盡職調查的第一個檢查點,一旦發現問題,交易往往就此卡住。

預算可以分期,這三件事不行。

300 萬的優先序因此很清楚:先完成時序敏感、一旦錯過就無法補救的項目;國際布局與追加設計專利,可以跟著後續融資進度分階段投入。

七、修正版預算表,把智財填進去

以下是一家硬體新創的起步智財配置:發明 1 件(核心技術)、新型 2 件(應用改良)、設計 3 件(外觀差異化),以及商標 6 件(中文 × 2 類、英文 × 2 類、Logo 圖 × 2 類)。

以下金額為教育性示例,用於說明智財支出在新創預算中的相對量級;實際費用依個案技術複雜度、件數與國家別而異,正式報價請洽本所。

支出項目預算
原型開發(電路板+嵌入式韌體)40 萬
外殼開模費50 萬
首批小量試產(200 件)40 萬
工程師薪資(2 人 × 6 個月)84 萬
辦公室租金+押金(6 個月)24 萬
行銷推廣(官網、社群、媒體)30 萬
會計師+公司設立6 萬
其他雜支(展覽、出差)26 萬
智財新增
發明專利 1 件(含積極性審查方案)10 萬
新型專利 2 件(應用改良)10 萬
設計專利 3 件(外觀差異化)4.5 萬
商標 6 件(中英 Logo 各 2 類)4.8 萬
合計329.3 萬

多出來的 29.3 萬,就是這份預算表原本沒有「智財這一行」的代價。沒有提前規劃,它往往在最關鍵的節點才會顯現:投資人進行盡職調查的時候、競爭對手切入相同市場的時候、談判國際通路授權的時候。

關於這個配置的比例:為什麼是一件發明、兩件新型、三件設計,而不是其他比例?新型與設計專利的搭配,背後有一套從新創視角出發的布局邏輯,牽涉的議題比表格上的數字深得多。這會是另一篇文章的主題,另外再談。

國際市場:四套主要保護框架

若瞄準國際市場,國際智財保護主要有四套框架,各對應不同的保護客體:

巴黎公約(Paris Convention)— 跨類別的優先權機制

1883 年締結,至今有 180 多個成員國。台灣不是締約國,但透過 WTO/TRIPS 體系與多數國家相互承認優先權。實務上,台灣申請人在台首次申請後,發明與新型有 12 個月、設計專利與商標有 6 個月的優先權期間,可在會員國境內以台灣的申請日為主張基準提出對應申請。對台灣新創而言,這是規劃海外布局時最基礎的時序工具。

PCT 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專利的單一入口

專利專用,覆蓋 150 個以上成員國。一次申請即同步保全所有成員國的申請日,前期費用約 8–15 萬。對新創而言,PCT 最實質的價值在於 30 個月的緩衝期:在這段期間內,再決定要進入哪些國家的「國家階段」、支付個別國家的費用。融資進度與市場評估都可以併行推進,最終再做布局決策。值得注意:台灣目前並非 PCT 締約國,只有台灣國籍與住所的申請人無法直接提出 PCT 申請;須至少有一位申請人具 PCT 締約國國籍或住所(例如海外子公司或共同申請人),才能向該國受理局(如美國專利商標局、日本特許廳)或 WIPO 國際局提出(PCT 第 9 條、施行細則 18.3)。

馬德里協定(Madrid Protocol)— 商標的單一入口

商標專用,目前有 100 多個締約方。以一份國際申請指定多個國家,註冊維護集中於 WIPO 國際局處理。但台灣同樣不是馬德里體系成員,台灣商標權人無法直接透過馬德里申請;要進入主要國際市場,路徑是逐國申請,或透過設立在馬德里成員國的關係企業作為申請主體間接提交。

海牙協定(Hague Agreement)— 設計專利的單一入口

工業設計專用,目前有 80 多個締約方、涵蓋 100 多國。同樣是「一案多國」的便捷管道,但台灣亦非締約方,台灣申請人若要利用海牙協定,路徑與馬德里相同——透過海外關係企業或合作主體間接提交。

實務路徑取捨

把台灣基本 IP 布局加上一件核心發明走 PCT,智財總投入約落在 40–50 萬的區間;若同時直接在兩個外國國家逐國申請,則接近 100 萬。兩條路並不互斥——PCT 先行保全申請日、後續融資到位再決定進入哪些國家,是具備 PCT 申請資格(例如已有海外子公司)的台灣新創常用的分階段策略;沒有海外據點者,則要在台灣申請日起 12 個月內逐國提出並主張優先權。商標與設計則因台灣未加入馬德里與海牙,海外布局實質上只能逐國申請(或透過海外關係企業繞道),預算與時程需與主要市場的進入節點同步規劃。


如果你已經有一份像文章開頭那樣的預算表,或正在為下一輪融資做準備,歡迎與我們預約一次初步訪談,把核心資產清單整理出來,評估這筆預算在你的案子上最有效的分配方式。

Related · 相關

有具體案件想討論?

免費 30 分鐘晤談 — 由楊杰凱專利師親自接待,現場給出您案件的初步評估與建議路徑。

— Newsletter · 訂閱電子報

智權金三角® 三維保護方法論,
直送您的信箱。 A briefing on IP strategy.

由楊杰凱專利師主筆 — 涵蓋商標 / 專利 / 跨境布局 / 政策更新 / 案例分享。不主動推銷服務、隨時可取消。

提交即表示您同意本所之 隱私政策;本所不會將您的 Email 分享給任何第三方。